中國臺灣網(wǎng)1月7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“監察院”今天再度召開(kāi)彈劾審查會(huì ),投票核定“檢察署檢察總長(cháng)”黃世銘泄密案,結果以6票對6票,未通過(guò)彈劾案,依“監察院”規定,黃世銘得以暫!皺z察總長(cháng)”職位。
“監察院”調查關(guān)說(shuō)、監聽(tīng)與泄密案,“監察委員”吳豐山、洪德旋認為黃世銘涉及泄密,去年11月28日提案彈劾黃世銘,“監察院”當時(shí)以5票對5票,未通過(guò)彈劾案。
“監委”之后再度提案彈劾黃世銘,但一度因為人數不足、審查會(huì )沒(méi)能成會(huì ),去年12月19日審查會(huì )雖然成行,但與會(huì )“監委”認為報告不夠全面,提案“監委”主動(dòng)撤回彈劾案。
吳豐山、洪德旋補充資料后,上午再提案彈劾,會(huì )議從上午9時(shí)30分開(kāi)始,持續2個(gè)多小時(shí),最后仍以6票對6票結果否決彈劾案。
與會(huì )“監委”表示,上次提案“監委”審查報告被質(zhì)疑沒(méi)納入檢察官評鑒委員會(huì )報告,這次提案“監委”納入檢評會(huì )報告,但彈劾對象仍只針對黃世銘,未納入臺灣“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(cháng)”陳守煌、檢察官林秀濤。
與會(huì )“監委”說(shuō),從這次投票結果可知,正反兩方面的意見(jiàn)存在相當分歧。
依據“監察院”規定,二度未過(guò)關(guān),不得再對同一人、同一案由提出彈劾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李帥)
[ 責任編輯:李帥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