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(wǎng)1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《聯(lián)合報》報道,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臺“檢察總長(cháng)”黃世銘泄密案,因檢方主張傳喚證人臺當局“行政院長(cháng)”江宜樺,合議庭決定本月27日傳喚江宜樺出庭作證,明年1月起密集開(kāi)庭審理,預計全案最快明年3月間宣判。臺北地院下午已公布法庭旁聽(tīng)規定。
“檢察總長(cháng)”黃世銘泄密案上月29日首次開(kāi)庭時(shí),公訴檢察官主張傳喚證人江宜樺,調查黃世銘向馬英九及江宜樺泄密過(guò)程。黃世銘認為沒(méi)有必要,但合議庭評議后,決定本月27日傳喚江宜樺出庭作證,由檢、辯詰問(wèn)。
至于其它證人部分,合議庭預定明年1月3日傳喚特偵組主任檢察官楊榮宗,隔周傳喚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,再隔周傳喚特偵組檢察事務(wù)官何其非及書(shū)記官王朝枝,預計明年2月7日進(jìn)行言詞辯論庭。臺北地院希望能速審速決,在黃世銘任期屆滿(mǎn)(明年4月)前宣判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朱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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