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“監察院長(cháng)”王建煊(圖片來(lái)自臺灣今日新聞網(wǎng))
中國臺灣網(wǎng)8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(wǎng)報道,由于基隆市長(cháng)張通榮彈劾案未通過(guò),引發(fā)臺灣“監察院長(cháng)”王建煊批評“‘監委’是酬庸”、“‘監察院’不如關(guān)掉”、“‘監察院’沒(méi)有‘委員’的3年反而對臺灣有益”等言論,引發(fā)“監委”不滿(mǎn)。19名“監察委員”今天再發(fā)表聯(lián)合聲明,強調對王建煊“院長(cháng)”近日諸多不當言論,嚴詞譴責。
“監察委員”聲明表示,王建煊14日兩度召集媒體,除指責彈劾案外,還對“監察院”成員結構信口雌黃,對“監察權”存廢多所譏評,但“監察法”明文規定“‘監察院長(cháng)’對于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”。王建煊明知故犯,身為現任“監察院長(cháng)”,卻對設置“監察權”,語(yǔ)多羞辱。
聲明指出,張通榮表現是當前劣質(zhì)民主與地方自治生態(tài)的遺憾,張通榮諸多言行雖令人厭惡,但不構成彈劾理由。本屆“監察委員”的工作表現,自當虛心受評。至于“監察權”存廢,也可理性討論!氨O察委員”為正社會(huì )視聽(tīng),不得已簽署聯(lián)合聲明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周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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