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(wǎng)12月2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陳水扁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購地案及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遭判刑定讞,今天下午1時(shí)37分左右,陳水扁囚車(chē)在警方車(chē)隊戒護下抵達臺北監獄,入監服刑。
據報道,陳水扁、吳淑珍夫婦因公務(wù)機要費、南港展覽館、龍潭購地、陳敏薰人事等案被控貪污等罪,兩人一審遭判無(wú)期徒刑、二審改判20年。臺灣“最高法院”11月間將龍潭案、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讞,陳水扁、吳淑珍因龍潭案遭判刑11年,因陳敏薰人事案遭判8年。
陳水扁今日下午1 時(shí)左右,在大批警力車(chē)隊戒護下,由臺北看守所移至桃園龜山的臺北監獄。約 1時(shí)37分左右,抵達臺北監獄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馮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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