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日前,桃園縣蘆竹鄉民意代表王貴芬毆打女護理師事件引起全臺嘩然,臺“立法院社會(huì )福利及衛生環(huán)境委員會(huì )”今天上午審查朝野“立委”提出的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強調醫護人員人身與職業(yè)安全,將醫療院所內暴力行為改列“公訴罪”,且增加刑責,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臺當局“衛生福利部長(cháng)”邱文達今天表示,嚴正譴責發(fā)生在醫院內的暴力行為,支持修正相關(guān)條例,將醫療院所內的暴力行為改為公訴罪,重罰滋事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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