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2名臺籍嫌犯涉詐騙遭遣返
時(shí)間:2012-01-17 09:12 來(lái)源:中國新聞網(wǎng)
中新網(wǎng)1月12日電 據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警方11日從大陸遣返2名通緝犯,分別是因詐欺、強盜等遭通緝的吳姓男子及因詐欺遭通緝的黃姓男子;吳姓男子將依循直航模式遣返。
臺灣警方指出,黃姓男子涉嫌在廈門(mén)地區設立詐騙機房,并伙同在臺嫌疑人組成數個(gè)詐欺集團,以欠賭債、家人車(chē)禍等名義詐騙臺灣民眾,初步清查有50多人受騙。
警方表示,吳姓男子在2005年7月、9月、10月分別因詐欺罪遭士林地檢署通緝、因強盜罪遭基隆地檢署通緝、因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”遭板橋地檢署通緝。
臺灣警方與大陸警方聯(lián)系后,11日分別將吳姓男子和黃姓男子遣返歸案。
臺灣警方再次重申,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與信念,未來(lái)將陸續依循“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(xié)議”精神和大陸警方合作。
編輯:孟雅詩(sh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