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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(shí)間:2006-08-18 12:07 來(lái)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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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3年 荷蘭人韋麻郎率軍艦到澎湖,要求通商互市。 1620年 “臺灣”一詞首次出現于明朝政府往來(lái)公文書(shū)中。 1621年 明人顏思齊、鄭芝龍屯聚臺灣,做為擴展勢力的根據地。 1622年 荷人艦隊進(jìn)駐澎湖,于媽宮紅木埕建木柵城。 1623年 荷蘭人于大員(今臺南安平)筑木柵城;次年,旋因澎湖情勢告緊,無(wú)暇他顧而破毀。 1624年 荷蘭退出澎湖,積極轉進(jìn)臺灣,于今臺南安平重建城砦奧倫治城(1627年更名為熱蘭遮城)。 1625年 荷蘭人以布匹向原住民交換新港社的赤崁地,并筑普羅民遮城。 1626年 西班牙人進(jìn)駐臺灣北部雞籠(今基。,作為西人遠東貿易之據點(diǎn)。 1627年 荷蘭傳教士甘第亞士到臺南西拉雅平埔族新港社傳教。 1628年 西班牙人進(jìn)駐滬尾(今淡水),筑圣多明哥城(今紅毛城)并在當地傳教。 1630年 七歲的鄭成功到中國的祖籍地。同年,鄭芝龍開(kāi)始招募閩地饑民來(lái)臺拓墾。荷蘭駐臺灣總督奴易茲派兵鎮壓新港社原住民。 1632年 西班牙船只遇臺風(fēng)漂至蛤仔難(今宜蘭),當地原住民成功伏擊了該船。西班牙人由淡水河入臺北平原。 1634年 西班牙占領(lǐng)蛤仔難(今宜蘭),并于當地及三貂角建教堂以傳教。 1635年 荷蘭用武力征服臺南西拉雅平埔族麻豆社,平埔族人因而掀起反荷大抗暴。 1636年 臺南西拉雅平埔族蕭壟社為荷蘭人所征服。荷蘭人對原住民采懷柔政策,召集安平(今臺南)以北十五社,以南十三社的代表,成立“地方議會(huì )”處理原住民事務(wù)。荷蘭傳教士甘第亞士于新港社廣設學(xué)校,教授原住民羅馬拼音。 1639年 蘇鳴崗招募中國移民來(lái)臺拓墾。 1640年 荷蘭于原住民區實(shí)施瞨社制度,利用漢人征收賦稅。 1641年 荷蘭人召集平埔族人成立地方議會(huì )。 1642年 荷蘭驅逐臺灣北部西班牙人勢力,臺灣西海岸全部為荷人統治。荷軍攻擊大武壟社(今臺南縣大內鄉)。 1644年 荷蘭人盤(pán)據北臺灣,并準許漢人在雞籠、淡水定居。 1645年 荷蘭召集原住民平埔族長(cháng)老,成立評議會(huì )。 1646年 鄭芝龍降清。鄭成功起師海上,次年屯兵鼓浪嶼,以反清為其職志。 1648年 荷蘭人于赤崁、麻豆設立學(xué)校,教育平埔族人。 1652年 漢人郭懷一糾集民眾反抗荷蘭暴政,并攻普羅民遮城(今臺南赤崁),失敗陣亡。 1653年 荷蘭人增建普羅民遮城炮臺(即今之赤崁樓),以加強防御工事。永明王冊封鄭成功為延平郡王。 1656年 清廷實(shí)施海禁,沿海民生困苦,居民相率走險臺灣者眾。 1661年(明永歷十五年) 鄭成功以何斌及澎湖游擊洪暄為前導,直攻臺灣鹿耳門(mén)。荷人投降后,鄭成功于臺灣立“東都”,設承天府及天興、萬(wàn)年二縣,在臺統治權于是鞏固。 1662年(永歷十六年) 鄭成功歿,其子鄭經(jīng)繼位,改“東都”為“東寧”。 1664年(永歷十八年) 鄭經(jīng)棄金門(mén)、廈門(mén),退守臺灣,陳永華助鄭經(jīng)建設臺灣,同時(shí)將中國營(yíng)建農業(yè)技術(shù)正式傳入臺灣。 1666年(永歷二十年) 臺灣第一座孔廟“全臺首學(xué)”于承天府落成。鄭經(jīng)命各社廣設學(xué)校,并頒布學(xué)制定科舉法,臺灣的開(kāi)發(fā)和建設于是進(jìn)入一個(gè)新時(shí)代。 1668年(永歷二十二年) 明鄭參軍林圯率眾入墾南投水沙連社,遭當地原住民殺害。 1670年(永歷二十四年) 應鄭經(jīng)邀請,英指揮官克利斯普率船駛抵臺灣東寧,并寫(xiě)信給鄭經(jīng),請求通商,雙方成立通商條款三十七條。此為英國人第一次來(lái)臺。 1671年(永歷二十五年) 沈光文至羅漢門(mén)(今高雄縣境內),教導原住民兒童漢文。 1673年(永歷二十七年) 沈光文避居臺南西拉雅平埔族目加溜灣社(今臺南縣善化鎮),設立私塾,教育平埔族人。 1674年(永歷二十八年) 鄭經(jīng)鑄造永歷通寶銅錢(qián),并制訂文武百官制。 1677年(永歷三十一年) 南安人魏善安,候堪民等人進(jìn)入大涂師莊(今嘉義縣六腳鄉)進(jìn)行開(kāi)墾。 1678年(永歷三十二年) 清廷重申遷界之令,在中國東南沿海駐兵筑寨,沿海數千里沓無(wú)人煙,打擊明鄭經(jīng)濟。 1680年(永歷三十四年) 鄭經(jīng)西征清朝失敗,退回臺灣。參軍陳永華逝世,為臺灣文教的重大損失。 1681年(永歷三十五年) 鄭經(jīng)歿,侍衛馮錫范弒世子鄭克臧,擁戴次子鄭克爽繼位,為歷史上著(zhù)名之“東寧事件”。 1683年(清康熙二十二年) 施瑯率兵攻打澎湖,臺灣納入清廷版圖。施瑯并受冊封為靖海將軍。 1684年(康熙二十三年) 清廷頒布禁止渡臺令,下詔臺灣隸屬福建省,下設一府三縣(臺灣府及臺灣、諸羅、鳳山三縣)。施瑯奏請清廷加封媽祖為天后,以感念媽祖對其攻略澎湖時(shí)之護佑,澎湖媽祖宮于是正名為天后宮,為全臺第一座媽祖廟。同年,并于臺灣府建天妃宮(今臺南大天后宮)。 1685年(康熙二十四年) 沈光文創(chuàng )東吟社,為臺灣詩(shī)社之肇始。林謙光完成《臺灣紀略》。 1686年(康熙二十五年) 諸羅知縣樊維屏設新港、麻豆、目加溜灣、蕭壟四社地方學(xué)校,以教育平埔族子弟漢文。 1687年(康熙二十六年) 臺灣正式開(kāi)科考試。 1688年(康熙二十七年) 王喜著(zhù)《臺灣志稿》刊行。 1693年(康熙三十二年) 商人陳文、林侃遇風(fēng)暴漂至岐萊(今花蓮),后與原住民約定交易買(mǎi)賣(mài),為漢人到東部的鼻祖。 1694年(康熙三十三年) 臺北大地震,盆地部分地塊下陷,海水入侵形成關(guān)渡大湖,凱達格蘭族麻少翁等社原住民紛紛走避。臺灣廈門(mén)兵備道高拱干纂修完成《臺灣府志》。 1695年(康熙三十四年) 臺灣知府靳治揚于府治(今臺南)設“熟番”社學(xué),為平埔族社學(xué)之濫觴。 1696年(康熙三十五年) 施瑯逝世,清廷頒布的禁止渡臺令漸弛,惠、潮二州客籍人士紛紛入墾臺灣。 1697年(康熙三十六年) 杭州人郁永河至臺灣西部探險,足跡遍布各原住民聚落,并于第二年完成《裨海紀游》,成為后人研究臺灣平埔族及原住民的重要史料之一。
(來(lái)源:原住民基本資料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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